各初中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6〕29号)和《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6〕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促进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泰顺中学分配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3B及以上。
(二)具有我县初中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及各校分配数
2026年泰顺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分配生514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三、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定。各初中学校严格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志愿填报。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需参加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填报泰顺中学志愿。
(三)录取批次及办法。在泰顺中学统招生、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公费生、城关中学致远班录取完毕后,进行泰顺中学分配生的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对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分配生资格的学生,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在泰顺中学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下同)择优录取。
(四)分配生调剂。分配生分为保底分配生和调剂分配生两类,名额分配比例为3:7。若学校在泰顺中学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内,没有完成本校30%保底录取指标的,则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足保底录取指标;剩余指标(含30%保底录取指标未完成的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调剂,在全县初中学校范围内,从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同分原则。如出现同校、同分(含政策加分)、同志愿考生,则按以下规则排定位次: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科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社会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组织做好招收分配生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省市县最新的招生有关政策,负责向学生家长做好2026年分配生招生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学校要将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开举报电话。
泰顺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