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减负行动,降低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资金成本,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6号)、《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泰财农〔2022〕208号)、《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细则》(泰农〔2022〕334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审核,现将2025年度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257791.22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要求,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
附件:2025年度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贴息明细表.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