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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泰顺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泰教基〔2026〕21号

各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要求,2026年泰顺县秋季幼儿园招生采用《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上报名登记。现将2026年全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6月28日;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8月1日。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22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

中大班:原则上不列入统一招生范围,如有空缺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补招。

托班:全县有托育资质并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可以开设托班,托班原则上招收2~3岁(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三、招生政策和办法

(一)报名县城公办幼儿园,须具有本县罗阳镇户籍或父母在县城拥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入园证明材料有效期截至2026年6月10日。符合县城内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限报1所县城内公办幼儿园。

(二)在我县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县内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根据居住证、务工或经商地址,选择就近幼儿园入园。

(三)户籍和住房在乡镇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以就近入园的原则,选择乡镇施教区域内公、民幼儿园就读,不列入县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园优待对象,按国家、省、市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优待对象于6月15-17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县教育局420室审核。

(五)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含入园优待预录取数)时(详见附件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在同一个园区报名的,选择一人参与摇号,摇中则全部录取,未摇中则全部不录取;在不同园区报名的,视同“非双胞胎(多胞胎)”处理。

(七)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如长子已在某所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子可随长子就读该幼儿园,申请长幼随园的家长需在6月17-18日向幼儿园提交《2026年泰顺县幼儿园“长幼随园”新生入园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络报名

(一)2026年泰顺县公、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采用系统网上报名登记,“线上系统报名+线下现场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

(二)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8:30—6月28日23:59;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8:30—8月1日23:59(具体以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下列材料:

1.幼儿所在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入园儿童页;

2.幼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结婚证;

4.报名县城公办园无县城户籍的幼儿,还需要上传父母的县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5.务工子女另需提供的材料: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截至2026年6月10日)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连续半年(截至2026年6月10日)及以上用人单位工资证明。

6.经商子女另需提供的材料:满半年(截至2026年6月10日)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有效经营凭证。经商合伙协议不视作招生的依据。

(四)网上报名方式操作指南

2026年泰顺县学前教育招生报名通过手机APP“浙里办”进行。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实名注册后,予以报名。

1.运行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2.定位切换至温州市-泰顺县。

3.选择报名区县“泰顺县”。

4.选择报名类型,分“托班报名”和“小班报名”。

5.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照片需清晰,标*为必填选项)。

6.选择报名幼儿园,可在上方输入幼儿园名字搜索。

7.填报完毕后,点击完成即可。

8.点击【查看我的报名】可查看报名信息。

9.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未审核状态可修改),多子女报名可点击下方多子女报名按钮继续报名。

(五)信息审核

家长填报信息后,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比对,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确认环节,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家长务必在报名时间结束后2天内把相关书面佐证材料送到公、民办幼儿园核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含入园优待预录取数)时,各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摇号进行预录取,具体流程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摇号办法。7月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逾期未到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视同自愿放弃。

(二)民办幼儿园录取: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可实行摇号录取或者其他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民办幼儿园自定);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预录取幼儿体检,幼儿园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陪护幼儿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时间待定),体检结果由幼儿园派人统一领取,经审核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在报名有效期内继续向其他民办幼儿园报名,直至录取。

(五)各幼儿园招生均需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无故未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或幼儿园违规线下录取的,将影响幼儿的学籍申请及后期相关财政经费补助;凡申请学籍的幼儿,其姓名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网络报名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集体研究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均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才能发布,招生简章不得擅自增加违反本文件规定的条文。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预缴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严禁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二)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核定办园规模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和规定班额。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幼儿的入园需求,有托育资质及学位空余、教师富余的幼儿园延伸开设托班。

(三)家长(监护人)若网上报名遇到相关问题,可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段到申请就读的幼儿园咨询。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段内,各幼儿园务必要专门安排多位老师进行电话咨询解答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

(四)报名系统可能因同时登陆人数过多出现网络拥堵,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可稍后再试。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的任意时间内完成即可,完成的具体时间不影响录取顺序。

(五)有关招生信息均公布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的“政策查询”专栏,请及时关注。2026年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监督电话:县教育局0577-67582782。

附件:

1.2026年泰顺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doc

2.2026年泰顺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行事历.doc

3.2026年泰顺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doc

4.2026年泰顺县幼儿园“长幼随园”新生入园申请表.doc


泰顺县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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