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26年泰顺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泰顺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灾害防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26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6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为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全面构建“一县一管、一乡一措、一村一策、一坡一卡、一点一案”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五个一”体系,实施隐患点“搬治结合、即查即治”和风险“微整治”,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3处,风险“微整治”5处;完成新建地质灾害监测点1处,改建监测点30处;探索地质灾害动态评价和预防管理新模式,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避免因灾群死群伤事件,为我县建设两区两高地“1611登峰行动”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一)重点防范时段
5-7月份的梅雨汛期,强对流天气短时暴雨或长时间持续降雨易诱发崩塌、滑坡,要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者连续三天以上大雨、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份的台风汛期容易发生暴雨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台风临近开始强降雨,以及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82处(含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在县城周边及县域东部、南部等人口相对密集地区。受台风影响大的彭溪、雅阳、柳峰、泗溪、东溪、凤垟、仕阳、龟湖、雪溪和暴雨集中的罗阳、司前、筱村、三魁、大安等乡镇是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的高陡边坡和沟口附近的居民点、公路沿线、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各类养殖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新开挖山体的在建工程及临时工棚周边等是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
1.压实防灾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实落细。
2.细化部门分工责任。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别承担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县发改、经信、教育、民政、民宗、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游体育、卫健、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泰顺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负责组织或督导实施各自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风险监测、预报预警、避险转移、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
3.健全基层防灾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乡镇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组织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制作发放明白卡;要密切关注预报预警信息,按照“三必须”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于新发现的隐患,属地乡镇、村要按照“即查即治、一点一案”的原则,落实年度防御工作措施,加强巡查,一旦出现灾(险)情,要做好人员转移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要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现险情或者灾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1.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复查的“三查”制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变化情况;重点查找房前屋后、路上路下、沟道沟口的山体裂缝、表层松动、土石崩落、坡脚开挖临空等变形迹象,实行“发现一处、调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闭环管理。
2.完善专群结合监测网络。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巡查监测,登录“地灾智防”APP录入巡查信息,及时完成下达的巡查处置任务。持续做好专业监测,按照“新建一批、更新一批、淘汰一批”原则,新建地质灾害监测点1处,改建监测点30处。
3.加强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3处,风险“微整治”5处。各乡镇要对历年来已完成的131处旧房拆除避让搬迁点和150处已竣工验收治理工程点进行再排查,防止搬迁后回迁违章搭建,做好治理工程后续管理维护。
4.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协调处置。加强“基层末梢”乡镇、村社最小防御单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各乡镇政府要及时上报灾(险)情速报表,需明确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规模、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应急措施包括:立即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危险警示牌和警戒线,将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监测等。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调度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开展应急调查,为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地质灾害预防管理
1.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位于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含农村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评估报告中的要求,落实防治措施,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探索地质灾害动态评价和预防管理新模式。以罗阳城区为试点,创新引入“人工扰动敏感指数”概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价与预防管理新模式”小切口、大撬动改革,划定并公告“禁止、限制、允许”三类开挖区,进行风险分级源头管控,创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破解现状地质灾害调查缺乏前瞻性和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预防难、监管难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加强责任落实,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县级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县财政部门要保障对治理工程、微整治、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和避灾安置点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应急广播、户外公共显示屏、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加强地质灾害管理责任人、群测群防网格员业务培训,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和基层人员的科学防灾能力。
附件:1.泰顺县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一览表(182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