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9002541329B/2026-749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发〔2026〕2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蔡齐志等4名见义勇为人员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扎实推进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齐志、钟希雄、钟煌煌、陶小虎等4名见义勇为人员记个人三等功。主要事迹如下:

蔡齐志,泰顺县西旸镇面前岭村人。2025年1月31日23时许,西旸镇面前岭村青阳小区内一名幼童从约八米高处意外坠楼。危急时刻,蔡齐志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上前张开双臂徒手承接坠楼幼童,成功保全幼童人身安全,其本人手臂受轻微伤。该同志临危不惧、挺身相救,用行动守护了孩童生命。

钟希雄、钟煌煌,二人均为泰顺县彭溪镇彭溪村人。2025年4月9日13时许,彭溪镇政府前方溪流中,一名妇女和一名儿童意外溺水、身陷险境。不会游泳的钟煌煌当即取用救生圈入水,奋力托举两名溺水人员;钟希雄闻声迅速赶赴现场,义无反顾下水协同施救,合力将二人转移至岸边。发现溺水孩童呼吸骤停后,钟希雄立即开展海姆立克急救及心肺复苏操作,成功挽救孩童生命,两名溺水人员均全部获救。二人默契配合、奋勇施救,彰显了互助救人的高尚品格。

陶小虎,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司前村人。2025年12月6日16时许,司前畲族镇平桥桥头河边,一名幼童意外落水,在河水中挣扎、处境危急。途经现场的陶小虎不顾河水冰冷,未及脱去衣物便纵身入水,奋力游至幼童身边,全力托举幼童抵达岸边,成功完成施救。该同志果敢决绝、舍身救人,展现出无私无畏的优良品质。

蔡齐志、钟希雄、钟煌煌、陶小虎四名同志在他人生命遭遇危险的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以果敢行动挽救他人生命,生动诠释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崇高精神,充分展现我县群众淳朴善良、英勇无畏的良好精神风貌。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永葆向善初心,持续传递正能量。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深入学习见义勇为人员英勇无畏、舍己为人的高尚精神,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不断夯实精神文明建设根基,为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的现代化新泰顺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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