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19-49691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商贸综合类
  • 文 号:
  • 无〔2020〕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7-17

《泰顺县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解读

《泰顺县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6年以来,针对泰顺城乡农贸市场基础薄弱、主体复杂、设施陈旧、管理缺位、各类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我县启动以“软硬件双提升”为核心的新一轮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以此破解重大民生问题、补齐城乡管理短板。三年来,我县共投入7200万元资金,改造新建(含关闭)农贸市场19家,改造面积达45900平方米,农贸市场面貌有了跨越式提升。虽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县精品标杆市场还较少,与温州等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长效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智慧化监管远程监控全覆盖还需进一步加强推广。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温政办〔2019〕27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领导关于滚动推进新一轮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的指示要求,结合泰顺实际,我局草拟了《泰顺县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计划》)。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浙工商市〔2004〕23号)等条例、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泰顺县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重点提出了按照统筹推进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发展和市政府号召“全国领先、全省前列”的要求,促进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创新发展再上新水平。发展目标设定为到2021年,打造精品特色农贸市场1家;建设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农贸市场1家;开展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农贸市场2家;建设省放心农贸市场5家。加快推进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到2019年底全县城乡农贸市场一星级以上覆盖率达75%;到2020年底全县城乡农贸市场一星级以上覆盖率达100%;到2021年底全县城乡农贸市场实现二星级以上覆盖率达90%,罗阳建城区农贸市场实现三星级以上覆盖率达80%。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重点阐述在三年的工作中,要完成9项工作任务:1.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建设;2.提升乡村农贸市场品质;3.鼓励新型业态市场发展; 4.启动绿色环保市场创建;5.科学规划农贸市场配建;6.加快无证农贸市场处置;7.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监管;8.实现农贸市场专业托管;9.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同时,对《行动计划》主要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各项支持举措、落实补助资金、强化考核考绩、加强舆论宣传等具体内容,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对涉及的县级财政以奖代补问题,经县农提办多次与县财政局对接协商,根据新三年行动计划涉及的目标任务,保障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资金投入到位,县财政三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行动政策性奖补及长效管理绩效考核等保障经费(农贸市场专业托管经费另行安排):一是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对新创建市场和延续创建提升市场按照省财政确定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是提升乡村农贸市场品质,新认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分别给予奖励12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若经复评延续确认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分别按照上述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三是鼓励新型业态市场发展,发展任务完成1家补助6万元。四是启动绿色环保市场创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农贸市场创成每家补助6万元。五是推广远程监控监管新模式,农贸市场远程监控宽带专项费1年每家补助2000元;六是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核优化机制,每年安25万元考核保障经费。具体奖补办法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四、文件性质及范围

《行动计划》关于对农贸市场的监管等内容涉及不特定管理对象权利义务,属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鉴于《行动计划》无涉密内容,建议公文属性为公开,直接发至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林宇兵(单位主要负责人)

业务科室:市场规范科,联系电话:0577-675960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