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泰顺校园新十景”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发掘校园独特的人文内涵,展示优美的校园风光和深厚的人文底蕴,促进我县“最美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泰顺校园新十景”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至6月30日。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内容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每个学校必须报送一组(10张)最新拍摄的校园美景照片。 (二)照片需原图报送,文件大小在1M以上。 (三)“泰顺校园新十景”的作品要有明显的学校特色,能体现学校历史、人文的景观。 (四)“泰顺校园新十景”的作品要包括能突出景观最美的时节和天气情况;文字概括要有美感。内容格式可参考“西湖十景”,如“苏堤春晓、曲院风荷、平湖秋月、断桥残雪”。 (五)所有征集评选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附上学校简介。 (六)本次征集评选的作品版权归县教育局所有。 四、报送方式: 请各校将参评作品、《“泰顺校园新十景”征集评选登记表》(见附件)、学校简介等以学校名称命名压缩打包,发至邮箱:lss963@126.com。联系人:雷盛松,联系电话:67582286。 五、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评选的作品将分期在县教育局或上级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发布,展示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