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1-4984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文 号:
  • 无〔2021〕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09

[视频+图文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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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及目标任务、必要性、重要意义

(一)背景依据。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通知。

(二)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我县法定户籍人口为基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并确保在册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对象100%参保,百岁以上老人,三老人员,享受民政局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持证残疾人;在册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独生女母亲,失独家庭中的夫妻等各类资助参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三)重要意义。可以解决看病难及看病贵部分问题,减轻城乡居民的负担。

二、主要内容

参保范围和参保方式

(一)参保范围。

1、具有本县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与本县居民结婚的非本县户籍人员、持有本地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以上人员需满足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

3、本县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县户籍的学生(儿童);

4、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方式。

本县户籍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自行到户籍地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非本县户籍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自行到在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筹资标准

2022年度筹资标准暂按每人1350元(含大病保险85元)执行。其中:个人缴费435元,各级财政补贴915元。珊溪水库库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生态补偿金补贴140元,个人缴纳295元。

四、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执行时间

(一)适用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与本县居民结婚的非本县户籍人员、持有本地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以上人员需满足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

3、本县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县户籍的学生(儿童);

4、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执行标准。2022年度筹资标准暂按每人1350元(含大病保险85元)执行。其中:个人缴费435元,各级财政补贴915元。珊溪水库库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生态补偿金补贴140元,个人缴纳295元。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于2021年  月   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蓝忠远(单位主要负责人)

业务科室:待遇保障科,联系方式:0577-5929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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