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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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发〔2021〕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县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泰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高水平、残疾人能力素质的新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新局面,确保全县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和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样板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以“普惠+特惠”为特点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以“专业化、精准化”为目标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再完善,以“消除歧视、促进平等”为诉求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以“深度融合、全面共享”为特征的友好环境建设再深化,以“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为理念的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再提速,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到2035年,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全面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残疾人融合发展得到深度体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残疾人共建共享高水平现代化,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1.打造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重要窗口”的山区样板。贯彻落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精神,健全完善更高质量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更加精准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26县样板。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用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显著成就展示重要窗口建设成果。 2.建设更高质量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以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 3.建设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充分利用数字经济,探索创新模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层次、质量不断提升。打造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培育一批残疾人参与的文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搭建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4.建设更加精准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坚持以残疾预防为先导、精准康复为核心理念,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互相衔接,形成覆盖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服务体系。 5.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托养庇护服务品牌。构建县级托养为龙头、乡镇庇护为主体、居家照护为基础的残疾人专业服务工作格局。坚持专业化服务、多元化运营、品牌化发展方向,补齐县级托养机构缺失短板,持续推进浙版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社会融入、身心康复和就业增收,使之成为残疾人的温馨家园和基层助残服务的重要平台。 6.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特殊教育品牌。构建培智学校两头延伸、康复中心端口前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康教结合、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融合教育,建设山区特殊教育高地。 7.打造具有山区特色无障碍环境建设品牌。构建无障碍镇村(社区)创建、无障碍景点提升、无障碍家庭改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格局。全面提高无障碍社区建设质量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效,系统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无障碍社区和服务窗口,逐步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 8.打造残疾人文化体育品牌。高水平建设残疾人文创基地、象棋俱乐部、非遗培训基地等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培育一批残疾人体育人才。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育特殊艺术人才,创作一批特殊艺术精品,组织参与本县及上级交流活动,展现具有泰顺特色的特殊艺术魅力。 9.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助残服务“数字残联”品牌。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对助残服务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工具手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全面推进助残服务“一件事”迭代升级、延伸扩面,逐步建立无感联办机制,全面打造残疾人帮办、代办服务金名片,以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新时代残疾人事业。 10.打造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残疾人队伍建设和助残服务品牌。全面深化残联改革,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组织架构、增强工作活力,加快锻造与“重要窗口”建设相适应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快培育助残服务社会组织,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群团党建和社会参与的慈善公益助残服务品牌。 二、主要举措 “十四五”期间,我县残疾人工作将以构建残疾人基本保障、托养庇护、就业创业、康复服务、教育文体、维权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智能化助残服务、社会化助残服务、基层基础建设等“十大体系”为主要目标,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在现代化道路上“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一)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基本保障体系 1.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依靠家庭供养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确保患病残疾人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实施“净居亮居”工程,探索开发残疾人公寓,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 2.健全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实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以及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落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3.提升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范围,完善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办法,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专项补贴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全面做好残疾人乘坐县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与便利工作,探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关政策。 4.加强应急管理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中应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残疾人防护和避险需要。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二)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托养庇护体系 1.完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乡镇和村(社区)机构托养庇护为主体、县寄宿制专业托养机构为龙头”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网络,为符合条件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等照护服务。 2.增加残疾人托养庇护有效供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进县级公益性专业托养机构建设,每个镇和万人以上的乡都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突出强基赋能,提升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服务能力,巩固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基本功能,有效拓展社会助残、辅具服务等延伸功能。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推进残疾人庇护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之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服务需求。 3.提高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实施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标准,制定出台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地方标准,以标准化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庇护激励制度,对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给予相关政策倾斜。 4.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就业安置和奖励政策,鼓励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优先录用具有管理服务能力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庇护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三)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贯彻残疾人就业保护、支持和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政策。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2.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落实按比例就业年审制度,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并适当放宽专设岗位报考条件。不断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包括自主创业),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3.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的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集中安排吸纳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之家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4.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重点人群就业质量。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就业创业。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培训和托底安置,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或其亲属就业。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电子商务、文创等助残项目建设,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批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 5.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农村实用技术、岗位技能、创业技能等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200人次。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支持用工单位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残疾人免费得到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链式服务。加强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技能型人才培育,打造一批残疾人非遗项目就业品牌,扶持一批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四)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保障。在全面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基础上,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加强医疗康复项目支付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众基本康复需求。统筹医疗保险和其他救助资源,加大新发疑似残疾人康复服务帮扶力度。 2.构建残疾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大力普及康复理念,增强公众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贯彻落实有关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补贴制度,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100%。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有序发展。积极建设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康复效果好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大机构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康复专业人才入职奖补等激励政策,推进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4.提升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康复、养老等专业资源,提高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站之间转诊转介效率。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知识纳入家庭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持证残疾人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0%以上。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100%。 5.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确保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应用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五)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教育文体体系 1.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制定泰顺县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完善送教服务制度,提高送教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职业高中教育布点,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医(康)教结合多种实现形式,推进“特教学校+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2.提升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项目建设和各类文化体育服务,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和康复健身体育发展。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巡演,组织特殊艺术进基层演出。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人才提升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育残疾人声乐、舞蹈、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学员50名以上。开展残疾人非遗项目培训,培训学员100人次以上,以“师带徒”方式培育一批残疾人非遗项目学徒,打造一个我县残疾人非遗项目特色品牌。 3.健全基本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各乡镇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和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创建残疾人文创基地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室、角)并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县级设立无障碍电影放映点。推进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数字化电视、盲人收音设备全覆盖。 4.精心组织残疾人文体赛事。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等人才参训参赛奖励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举办各类全县残疾人文体赛事,鼓励乡镇、村(社区)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比赛。积极推送优秀残疾人参加上级文体赛事。 (六)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 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200人次以上。推动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将残疾人权益保障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救助领域和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法律救助水平。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达到规范化要求。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依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救助服务。 4.完善残疾人信访办理机制。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属地管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落实信访代办制。加大办理涉残重大信访案件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构建高质量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 1.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深入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与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推进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环境提升。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全面完成县内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继续组织省级、市级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创建5个省级无障碍社区。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促进与督导队伍。 2.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品质。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科学合理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配发无障碍辅助器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0户以上。组织实施残疾人家庭地面平整、出入口坡化、扶手安装、房门和厕所等设施建设改造,安装低位灶台、卫生间扶手、热水器、高位遥控开关、安全防护网等,确保困难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全面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 3.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全面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加强手语培训,继续开设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改造。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八)构建高质量智能化助残服务体系 1.推进助残服务迭代升级。深化数字化改革,对助残服务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工具手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全力打造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标杆。全面形成以残疾人证为起点的“1+X”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机制,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惠残事项覆盖率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90%。依托“浙里办”APP完善助残服务专区,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2.优化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机制。健全残疾人证基础管理制度,严格评定标准,规范申领程序。探索残疾人证与公共服务相关证照的信息融通、功能互通,推进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创建,优化残疾人办事体验,实现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覆盖。 3.深化“数字残联”建设。发挥智能化助残的支撑推动作用,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残疾人数据中心和残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残疾人服务系统等,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县残疾人、涵盖各类助残服务的“数字残联”体系。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管理。 (九)构建高质量社会化助残服务体系 1.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文明理念,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和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在“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期间组织助残宣传活动,开展“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最美助残人”等最美系列寻访宣传活动。培育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2支,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不少于10场次,受益残障人士不少于500人次。 2.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提升助残志愿服务能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护理、教育就业、托养庇护等助残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登记、表彰激励等制度,注册志愿者达到1000人。推动助残服务项目化运行,完善助残志愿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3.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指导,加大重点领域和初创期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培育助残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深入开展公益助残精准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有持续性的公益助残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拓展助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 4.深化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加强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学习借鉴领先地区残疾人事业先进理念,积极传播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响应国家“山海协作”倡议,与周边县(市)开展残疾人事业合作交流,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我县残疾人事业“山海协作”品牌。 (十)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体系 1.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支持各乡镇残联充分履行政府赋予的残疾人工作职能,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作用,优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助残职能,推进残联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协或残疾人小组。 2.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完善县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推进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组织建设,逐步实行协会法人登记制度,依法依章程设置专业委员会,逐步完善乡镇专门协会。完善专门协会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3.强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县残联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班子成员,落实“两挂一兼”要求,县残联领导班子配备“2名挂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选优配强乡镇残联理事长,乡镇残联理事长配备率达到100%,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配备率100%,充分发挥其作用。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残协主席制度,村(社区)按规定配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庇护、文化体育、维权等专业队伍建设。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分工,共同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高使用效益。完善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流入、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完善规划指标评估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县政府残工委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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