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4〕29号)的要求及标准,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现将5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从2024年11月24日起施行,修改后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局相关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