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更新方案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20〕55号)同时废止。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更新方案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20〕55号)同时废止。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