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出台《泰顺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深化“扩中提低”改革,以家庭为基本切入点,通过帮助扩中家庭求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提供泰顺财金方案。根据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内容有七条,包括贴息对象、贴息条件、对象生成、贴息标准、申报流程、资金拨付方式、绩效管理等,具体如下:
序号 | 具体内容 | |
一 | 贴息对象 |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及吸纳“扩中”家庭就业的共富工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初筛对象主要参考家庭住宅、公积金缴纳金额、家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家庭用车、市场主体纳税等要素,经大数据综合分析生成。 |
二 | 贴息条件 | 通过承办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承办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
三 | 对象生成 | 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承办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筛名单加入数据碰撞核查,并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分析与线下走访核实,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摸排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
四 | 贴息标准 | 实现扩中家庭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不超过1.8%的贴息补助,其余部分由承办银行系统承担让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贴息奖补金额按借款人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计算,其中:对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度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
五 | 申报流程 | 承办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承办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县金融中心、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省级部门。 |
六 | 资金拨付方式 | 县级财政负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至县金融中心,由县金融中心根据年度结算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承办银行。 |
七 | 绩效管理 | 承办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县金融中心对扩中提低项目做好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绩效管理成果形成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三、问:《办法》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8月1日起参照执行。
四、问:《办法》由哪个部门进行解读?
答:解读机关: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周仕姜(县财政局局长)林向之(县金融中心主任)
业务科室:财政局金融科,0577-59299773 金融中心金融发展科,0577-5929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