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及目标任务、必要性、重要意义等
背景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水稻机插工作,2025年1月份先后出台《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5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稻机插工作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5〕14号)。
目标任务:根据上级任务要求,切实提高我县水稻机插率和机插面积,2025年全县水稻机插作业面积要求达到8000亩以上,水稻机插率和机插面积较2024年均实现翻番。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问:泰顺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都有哪些对象可以申请补贴?
答:在本县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插连片作业面积1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问:泰顺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有多少?
答:2025年泰顺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省级资金总额为30万元,补贴标准按核定作业面积实行“总额控制、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100元/亩,最终标准根据全县实际机插总面积确定(计算公式:实际补贴标准=省级资金÷核定总面积)
(三)泰顺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农户要怎么申报
答:经营主体预申报→经营主体开展机插作业→经营主体申请补贴→乡镇组织实地审核→部门复核验收→资金拨付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等)
注意事项;
1.采取手工插秧、无人机飞播及其他非机插方式的,不符合该类补贴范围。
2.地块需要经田块所在地的村委会初审后报属地乡镇申请。
关键词解释:
1.水稻机插是指水稻用插秧机插秧的种植方式。
2.无人机飞播是指用植保无人机水稻播种的种植方式。
3.其他非机插方式:采用飞抛、机抛秧等种植方式。
四、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执行时间等
适用对象:在本县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插连片作业面积1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称“经营主体”)。采取手工插秧、无人机飞播及其他非机插方式的,不符合该类补贴范围。
执行标准:2025年泰顺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省级资金总额为30万元,补贴标准按核定作业面积实行“总额控制、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100元/亩,最终标准根据全县实际机插总面积确定(计算公式:实际补贴标准=省级资金÷核定总面积)
执行时间:本方案自7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董丽锋(单位主要负责人)
业务科室: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7-6756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