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泰顺县扶持泰顺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及必要性、重要意义
2019年《泰顺县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泰政办〔2019〕64号)出台以后,对促进我县泰顺石产业发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执行一年多时间以来,政策环境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财政投入与人才输出不成正比。石雕人才梯队建设乏力,财政投入与人才输出不成正比,从2016年开办石雕专业以来,能留下继续从事石雕行业的不多,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二是执行过程中产业平台不断建设,产业政策不全面。为全面贯彻《泰顺县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文件精神,推动泰顺石产业发展,打造泰顺石雕人才高地,由我院牵头修订《泰顺县扶持泰顺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意见修订过程中,我院坚持“优惠、全面、便利、继承”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目标任务
本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为进一步推进泰顺石产业发展,通过扶持泰顺石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石雕人才梯队,塑造泰顺石品牌,培育形成集原石交易、文化创意、产品商贸、品牌营销、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石文化产业集群,力争通过3年的持续发展,努力建成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国名石”品牌和石文化产业强县。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产业平台培育。明确扶持泰顺石雕产业集聚类平台、泰顺石文化展示中心、泰顺石产业街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支持营销队伍建设,鼓励参展营销,支持泰顺石文创产品研发与旅游促销,同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石刻产业的金融扶持。
二、构筑石雕人才洼地。扶持石雕人才培养,鼓励优秀教师到县石雕艺术学校专业班任教,对初中毕业生到县石雕艺术学校就读,免收学费、代管费、住宿费。扶持泰顺石雕、篆刻人才发展,原入驻泰顺的石雕人才 “工作室”和篆刻“工作室”,经考核合格的,达到要求的“工作室”按大师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等次的“工作室”补助。鼓励泰顺石雕人才“升级进位”。对新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者按照《关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人才环境50条意见(试行)》(泰委发〔2019〕2号)进行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新取得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者,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1000元、500元。鼓励学徒拜师学艺,每年根据技艺考核结果,分别按优秀、良好、合格,给予补助。
三、实施石文化助推工程。鼓励参与各类评奖,经县主管部门推荐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出版泰顺石相关专业书籍、著作的团体或个人,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给予相应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提高石雕人才经济生活待遇,对符合条件在我县创办石雕“工作室”的工艺美术大师,分别给予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需目前无住房)和社保补贴。优化子女入学政策,在我县创办石雕“工作室”负责人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优先安排入学;子女就学在高中教育阶段的,享受本县其他学生同等待遇。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石产业研究院
解读人:林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业务科室:行管科,联系方式:0577-5929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