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0-4969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 文 号:
  • 无〔2020〕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4-01

[音频+图文解读]《泰顺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解读

(音频解读,请点击播放按钮)

一、背景依据

全县共有中小学54所,其中小学39所(另有小学教学点4个),独立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我县地处山区,人口分散,交通历来不便,尤其是农村偏远学校学生往返家校更是一大难题。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于2012年底正式启动推进,我县制定出台《泰顺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泰政办〔2013〕8号),2015年重新修订《泰顺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泰政办〔2015〕128号),实施时间到2019年12月。

当前,我县该项工作实施的模式和全省各地的基本同步,已比较成熟,为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解决我县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问题,需重新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以确保该项民生实事工程的平稳实施推进,经多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完成。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该文件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工作机制和职责、工作措施、开通接送车条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八个部分内容阐述。

(一)指导思想

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解决我县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问题。                 

(三)基本原则

1.以乡镇为主。2.因地制宜。3.讲求绩效。

(四)实施范围

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系统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校和家庭距离为2公里以上。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县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统筹协调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县政府已成立泰顺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六)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建立购买接送车服务机制。采取县政府财政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客运企业签订承运协议购买接送车服务的方式。

3.完善接送线路的安保设施。

(七)开通接送车条件

接送车管理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学生生命安全,责任重大,要求从严把关,严格准入制度。接送车管理、审批等参照校车模式进行。

接送线路条件:原则上要求学生数在7人及以上,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系统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学校和家庭距离,原则上山区为2公里以上。

(八)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造成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的乡镇,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后,如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车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其他说明事项

2019年12月26日召开部门征求意见会,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10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泰顺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形成了共识,并特别明确:在本次修订的实施办法未正式实施前,泰政办〔2015〕128号文件仍继续执行。

四、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执行时间等

文件规定县域内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系统上下学的初中和小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校和家庭距离,原则上为2公里以上。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正式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教育局

解读人:陶一砖(单位主要负责人)

业务科室:校园安全科,联系方式:0577-6758098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