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0-5447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文 号:
  • 无〔2020〕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猕猴桃特色园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遏制我县猕猴桃果园土壤的板结和退化,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计划从明年开始利用修剪下来的猕猴桃枝条作为有机肥的辅料,对果园增施大量的有机肥,已达到改良土壤的目的。2019年11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将猕猴桃的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纳入泰顺县农业绿色先行区示范项目建设范畴,下发了《关于印发<泰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19〕177号)文件。根据泰农〔2019〕1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在全县有关猕猴桃特色园区内,建设秸秆青贮设施及粉碎与施肥机械项目,主要目标任务有:建设猕猴桃枝条切割粉碎、堆制发酵、搅拌配制场所,面积650 m2。推广使用猕猴桃枝条切割粉碎机11台、小型肥料搅拌机1套、旱地开沟机2台,微型挖掘机(深施基肥)7台。为完成以上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我局特组织制定了《猕猴桃特色园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承担单位: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

(二)建设主体:猕猴桃特色园内规模基地合作社等企业

(三)建设规模:在两年内(2020年-2021年)对猕猴桃特色园区1200亩示范基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达到秸秆循环利用目的。

(四)投资预算:项目预算总投资48万元,其中计划省财政补助资金24万元。按项目总投资的50%进行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扶持环节:1、建设猕猴桃枝条切割粉碎、堆制发酵、搅拌配制等收储堆场;2、推广使用猕猴桃枝条切割粉碎机、小型肥料搅拌机;3、推广使用深施肥料的旱地开沟机、微型挖掘机。

(六)扶持条件:1、猕猴桃种植面积50亩以上;2、项目实施地块具备道路畅通、场所合规等硬件要求;3、购置机器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农用生产功能,其中:微型挖掘机载人操作时,人和机总限高在1.9米内。

(七)补助标准:1、收储堆场:塑料大棚50元/㎡(砖木结构100元/㎡);2、枝条切割器械:粉碎机3500元/台、小型肥料搅拌机15000元/套;3、施用肥料器械:旱地开沟机2000元/台、微型挖掘机2万元/台。项目建设主体的投资额依照下达建设计划指标内的验收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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