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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顺县
公示地价体系成果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工作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基准地价要每3-5年更新一次,按要求须再次更新;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各地要新建立标定地价体系。
二、成果体系
本次开展的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工作,包括了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等三项。
三、成果运用
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与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可广泛应用于完善建设用地的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设、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土地调控及土地市场管理、土地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各个领域。
农用地基准地价主要用于量化农用地的质量及其分布,为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管理、农用地流转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科学依据。
标定地价主要用于及时反映土地的价格水平,对于政府房地产宏观决策、安排供地计划、确定出让底价有更好的指导意义。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刘晓亮(局长)
业务科室:开发利用科
联系方式:0577-6756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