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3-610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TSD01-2023-0001

(废止)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浙江省乡村物流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服务〔2021〕100号)、《省交通运输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交〔2022〕8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快速、健康推进快递进村工作,进一步加快县级快递分拣配送中心、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点建设,提升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农村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和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依次推进”总体要求,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全域快递体系,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快递发展新格局。至2024年底,全县快递物流网络更加健全,服务水平规范提升,实现“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

二、实施原则

坚持分步实施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利用2年时间完成县域内非城镇建成区村的快递进村工作。坚持适时调整原则,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调整村级布点、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等政策。坚持服务群众原则,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建设内容

根据我县山区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有效整合发改、经信、交通、农业农村、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同优势,注重实效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络。    

(一)建设县级智能自动分拣系统。县级智能自动分拣系统是县级物流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体为全域智能化快递包裹自动分拣流水线,格口在138个以上,投资预算为150—200万元,同时建设派件快递安检机。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自行建设。(责任单位:泰顺邮政管理局)

(二)规范提升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根据疫情防控和除险保安需要,结合国家邮政管理局“绿盾”工程改造提升19个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温州邮政管理监控运维平台纳入智能远程监管。建设视频监控远程监管系统1个、乡镇接入网点34个。(责任单位:泰顺邮政管理局、各乡镇)

(三)建设村级快递服务站。首批充分利用现有村级点,辐射附近行政村,实现以点带面。重点建设居住连片的行政村、原为乡政府所在地村和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或户籍人口在1200人以上)的村的快递服务站约70—90个。第二批建设村级快递服务站约60—80个,实现村级快递服务站和快递收寄进村全覆盖。部分行政村村级快递服务站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设、合并、缩减等调整。(责任单位:泰顺邮政管理局、各乡镇)

所有站点实现品牌快递共享综合服务功能,先期开展送件为主,逐步加大硬件投入推进收件服务。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乡镇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快递运输派送体系。    

四、扶持政策

(一)建设经费补助。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自行建设智能自动分拣系统,经县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投入运营后,由县财政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智能分拣系统建设费用的50%,最高补助金额为60万元。

(二)运营经费补助。(1)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每条监控系统连接链路费1000元/年;(2)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点(乡镇建成区外行政村)每点补助资金为2400元/年;(3)鼓励快递企业承担乡镇快递网点到行政村快递网点的快递运送任务,根据运程距离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泰顺邮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22年1月—12月)。组织县有关部门人员赴外地考察;全面走访调研县内物流快递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开展委托实施快递进村可行性分析与经济性调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4年8月)。2023年选取5个乡镇试运行,根据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当调整运行模式,核算运行期间成本费用,调整补助方式;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争取2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调整优化体系布局,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快递物流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快递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泰顺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泰顺邮政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研究、部署、推进及相关管理措施的制定,共同实施“快递进村”体系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三)主要责任分工。泰顺邮政管理局负责拟定项目实施方案,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组织开展项目运营单位评审,受理项目资金申报,补助资金经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下达;牵头制定村级快递服务站运营监管具体细则;负责开展乡镇和村级快递服务站点运营情况评估。县财政局对“快递进村”体系建设工作给予资金保障,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等。

(四)加强氛围营造。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站等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宣传,让全县百姓了解快递快递业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鼓励群众参与发展电商经济,促进工业产品下乡和农特产品“出村进城”,积极报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成熟做法和农村物流服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利民惠民的典型事例。    

(五)强化人员培训。各相关部门、企业定期组织对快递人员、货运司机、镇(乡)村站点负责人开展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快递进村”工作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2月1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泰政办[2023]2号  关于印发《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泰政办[2023]2号  关于印发《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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