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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快递进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浙江省乡村物流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服务〔2021〕100号)、《省交通运输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交〔2022〕8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快速、健康推进快递进村工作,进一步加快县级快递分拣配送中心、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点建设,提升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农村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和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原则、内容
坚持分步实施、适时调整、服务群众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依次推进”总体要求,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全域快递体系,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快递发展新格局。至2024年底,全县快递物流网络更加健全,服务水平规范提升,实现“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
根据我县山区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所有村级站点实现联收联投,先期开展送件为主,逐步推进收件服务。
(一)建设县级智能自动分拣系统。县级智能自动分拣系统是县级物流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体为全域智能化快递包裹自动分拣流水线,格口在138个以上,投资预算为150—200万元,同时建设派件快递安检机。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自行建设。
(二)规范提升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根据疫情防控和除险保安需要,结合国家邮政管理局“绿盾”工程改造提升19个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温州邮政管理监控运维平台纳入智能远程监管。建设视频监控远程监管系统1个、乡镇接入网点34个。
(三)建设村级快递服务站。首批充分利用现有村级点,辐射附近行政村,实现以点带面。重点建设居住连片的行政村、原为乡政府所在地村和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或户籍人口在1200人以上)的村的快递服务站约70—90个。第二批建设村级快递服务站约60—80个,实现村级快递服务站和快递收寄进村全覆盖。部分行政村村级快递服务站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设、合并、缩减等调整。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自行建设智能自动分拣系统,格口138个以上,经县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投入运营后,由县财政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智能分拣系统建设费用的50%,最高补助金额为60万元。
(二)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每条监控系统连接链路费1000元/年。
(三)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点(乡镇建成区外行政村)每点补助资金为2400元/年。
(四)鼓励快递企业承担乡镇快递网点到行政村快递网点的快递运送任务,根据运程距离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22年1月—12月)。组织县有关部门人员赴外地考察;全面走访调研县内物流快递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开展委托实施快递进村可行性分析与经济性调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4年8月)。2023年选取几条线路试运行,根据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当调整运行模式,核算运行期间成本费用,调整补助方式;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争取2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调整优化体系布局,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快递物流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三)压实责任分工。
(四)加强氛围营造。
(五)强化人员培训。
六、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2月1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泰顺邮政管理局
解读人:林允泉(局长)
联系方式:0577-5595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