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3/2023-6497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文 号:
  • 无〔2023〕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图文解读]关于《泰顺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生育支持措施,做好泰顺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泰顺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内容包含补贴对象、标准和资金来源,补贴发放流程和部门职责。

(一)补贴对象

1.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2.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泰顺县户籍人口,子女落户泰顺县的。

(二)补贴标准

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

(三)资金来源

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由县财政设专项资金安排。

三、补贴发放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其中,2022年9月24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分娩的对象,补贴申领时间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1年内均可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双方均为泰顺户籍的由一方提出申请(一个子女仅能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单方为泰顺户籍的由泰顺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书、申请人市民卡。单方泰顺户籍的还需提供子女落户证明。线上办理有实际困难的,可携带资料到乡镇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申请材料,确认一次性生育补贴资格,按季度汇总并于下季度初(4月、7月、10月、1月)的10日前将本季度提交申请的名单报县卫健局进行复审。

3、资金发放:县卫健局复审后,于每季度初(4月、7月、10月、1月)的30日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至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

三、其他答疑

问:什么是户籍人口?

答:是指申请对象要具有泰顺户籍的人口(具体详见文件)。

问:再婚家庭如何计算孩次

答:再婚家庭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

问:夫妻收养的子女能计入子女数吗?

答:不可以。

问:生育多胞胎如何计算孩次?

答: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个数顺序领取,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问:生育补贴可以代为申请吗?

答:可以。

打开浙里办APP登录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填写并提交授权申请单,经系统数据分析比对,若满足申报要求,可直接提交申请;若数据缺失,请按提示补充材料后,再提交申请。

问: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书、申请人市民卡,单方泰顺户籍的还需提供子女落户证明。

问:夫妻一方是泰顺户籍人口,另一方是泰顺县外户籍人口,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但子女户口需落户泰顺县内,并由具有泰顺户籍一方申请。

问:热线上办理有困难,应该如何解决?

答:线上办理有实际困难的,可携带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问:申请时间有规定吗?

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均可申请,逾期不受理。

问:2022年9月24日后生育的子女如何申请

答:2022年9月24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分娩的对象,补贴申领时间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1年内均可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问:该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补贴自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均可申请。

解读机关: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叶艳娟(局长)

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577-67582411

政策解读 泰顺县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2023(1)_01.png

政策解读 泰顺县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2023(1)_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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