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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1001/2024-6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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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文 号:
  • 无〔2024〕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AI视频+图文解读]关于《泰顺县油茶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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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出台《泰顺县油茶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依据及必要性、重要意义?

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进一步推动油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油茶保供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2〕72号)和《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改〔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问:制定《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本扶持办法的目标任务是引导油茶经营主体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加强油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做大做强品牌,进一步推动我县油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5年至少新建油茶生产基地17200亩,抚育油茶基地面积4314亩,累计产能2077吨。

三、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有哪些?

答:经验收符合条件的油茶经营主体,可以获得土地流转、油茶生产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培育区域品牌及农旅结合示范区域等扶持补助政策。

(一)鼓励支持土地资源规范化流转。

对流转土地开展油茶种植、经营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分别在流转合同签订且土地经营流转权证过户到位时、油茶项目种植面积达到50%和竣工后第二年,按2:3:5的比例兑付。遇一事一议项目按协商意见执行。

1.流转土地面积100亩(含)以上,且流转期限6年(含)以上,按150元/亩给予实施主体奖励;

2.流转面积达1000亩(含)-3000亩的,且流转期限6年(含)以上,按300元/亩给予奖励;

3.流转土地面积3000亩(含)以上的,且流转期限6年(含)以上,按600元/亩给予奖励。

(二)扶持油茶生产基地建设。

1.油茶新种:应使用浙江省主推的油茶品种,根据立地条件不同种植参考密度为株行距(4×3)m、(3×3)m、(2.5×4)m,56株/亩-74株/亩,成活率达90%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新种油茶生产基地连片面积5亩以上,给予补助1000元/亩;连片面积达20亩(含)-80亩的,给予补助1200元/亩;连片面积80(含)亩以上的,给予补助1500元/亩。

2.油茶抚育:新种油茶幼林基地从第二年开始可享受2年抚育补助,抚育连片面积5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第二年给予补助300元/亩,第三年给予补助200元/亩。

3.低产油茶林改造:鼓励支持对低产油茶林进行低改增效(指不涉及“非农非粮”政策的油茶林),经验收合格的,改造连片面积20亩以上,给予补助400元/亩;改造连片面积50亩(含)-100亩,给予补助500元/亩;改造面积100亩(含)以上,给予补助800元/亩。

4.创建复合种植基地:鼓励发展油茶林下经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适宜的油茶林下复合种植项目,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模式。

5.油茶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种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油茶基地建设基础配套设施,经相关部门审批且验收合格的,生产管理用房补助600元/平方米,晾晒场补助60元/平方米;集材道、运材道和防火巡护道等主干道长度200米以上、宽度不超过4.5米、硬化厚度15厘米以上补助

35元/平方米,蓄水池(容量30立方米以上)补助2万元/个。

(三)扶持发展精深加工。

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规模型、带动型的油茶加工龙头企业,对加工龙头企业在科技、资金、场地、机械设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油茶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深入 开展油茶食用、医药、保健和工业应用等功能开发的技术研究,大力研发和推广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研究的项目可优先列入县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对油茶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和发明专利的,按工业企业同等待遇给予奖励;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获得国家级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选育品种通过省级或国家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2.重点发展精深加工。扶持油茶企业精深加工生产线建 设,引入清洁化、智能化加工生产设备的,按实际购机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精 深加工产品开发,加工企业首次取得化妆品、保健品等生产许可证并已批量生产的,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加强加工环节的监管与服务,油茶加工企业首次通过GMP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油茶加工企业首次通过油茶森林经营的FM认证和企业的产销监管链CO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四)创建培育区域品牌。

加强油茶品牌建设,着力培育“泰顺山茶油”区域公用品牌,严格落实统一品质标准、统一品牌标识等措施,提高公用品牌影响力。

四、问:有哪些关键词需要解读?

答:1.油茶新种及补助:指2023年1月1号至2025年12月31号之内种植的油茶,在种植的当年可享受新种补助。

2.油茶抚育:指2023年1月1号至2025年12月31号之内种植的油茶,在种植的第二年、第三年可领取抚育补助。

3.低产林改造:指品种使用和配置基本合理,密度不合理、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油茶低产林(不涉及“非农非粮化”的油茶林),通过抚育改造、更新改造等提高油茶籽产量。

五、问:《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一)扶持对象。县域内从事油茶产业发展的村集体组织、企业及个人。

(二)执行范围。本扶持政策指2023年1月1号至2025年12月31号之间的油茶经营行为。

六、问:《办法》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24年2月1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中所列各项奖励或补助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算。

七、问:同一个项目符合《办法》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同一项目符合本办法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以同时享受。但本办法与县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主体的同类型补助出现重合时,按“就高不就低、最高限额”原则,可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八、问:《办法》由哪个部门进行解读?

答:解读机关: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张小华(局长)

业务科室:绿化和林业发展科,联系方式:0577-675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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