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4-707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发〔2024〕83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TSD00-2024-0002

(有效)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泰顺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泰政发〔2020〕96号)等要求,我县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将118件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宣布失效、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工作职责调整的,不再另做修改,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由调整后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 宣布失效、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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