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的通告》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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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9日,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征求〈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结果:收到《通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错误,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条反馈意见,已采纳该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泰顺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