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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这次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泰顺县酒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背景依据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参照我县现行奖补政策以及其他酒水产地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为了推动我县的酒水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酒水产业做大做强。
2. 问:《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给酒水企业带来哪些优惠政策?
答:《政策》从产业集聚、招新引强、文旅融合、科技创新、人才储备、品牌推广、金融扶持、提档升级等八个方面,制定了20条扶持政策,在土地出让价格、房租补贴、活动开展、营销推广、荣誉认定奖补、人才培育以及股权融资等方面分类分档对企业进行奖补,支持酒水企业做大做强。
在支持酒水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方面,《政策》明确了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非遗工坊、酒馆(酒吧)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技术中心认定等分层分类给予阶梯式奖补,激发酒水产业发展活力.
在加强推广方面,对开展“泰顺顺酒”品牌宣传推广、参加展会的,按比例给予补助。例如,某酒水企业事先向泰顺县经信局备案,在某商场电梯粘贴“泰顺顺酒”品牌广告,共花费20万元,可以按30%的比例申请补助6万元,有效减少自身宣传成本。若某企业开设网店,当年网络零售额120万元,同比增长25%,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推广活动,花费10万元,进行线上推广,可给予实际支出费用50%的补助,但受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网络零售额的1%)限制,可申请补助应为1.2万元。
在鼓励酒水企业提档升级、做大营收方面,对于年开票销售额首次达到不同规模的酒水生产企业分档进行奖励等。
3. 问:《政策》征求意见情况如何?
答:《政策》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4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 问:《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在我县登记或注册的酒水生产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亩均评价C类以上,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5. 问:《政策》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6. 问:同一个项目符合《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奖补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但同一企业的不同项目符合《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以叠加执行。
7. 问:《政策》由哪个部分负责解读?
答:由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解读人为:林泉(泰顺县经信局局长),业务科室:泰顺县经信局投资与行业科,联系方式:0577-6758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