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泰顺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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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泰顺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主要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温财综〔2024〕2号)文件精神予以制定,制定的内容与上级文件保持一致。经县府办和司法局批准,本通知按简化程序制定。